工作方案

当前位置 /首页/范文/工作方案/列表

实用的整治方案汇总九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整治方案汇总九篇

整治方案 篇1

非法办班,违规办学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骊山中心校落实严查违规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临潼区成教办关于认真贯彻《严查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结合骊山中心校实际情况,在中心校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对辖区内的办班办学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日前,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为民办教育提供一个规范、和谐、有序的办学环境。

1.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2.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3.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4.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办学机构,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未经审批无证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对中心校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从办园资格、办园条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坚决吊销登记注册证和办学许可证;对已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临潼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明更文

副组长:唐西安

成 员:焦 英乔润文 黄 宁贺麦青李 青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辖区内各小学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

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骊山中心小学 20xx年7月11日

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我矿的煤尘防治工作,根据矿委会的部署,结合相关要求特制定瑞平孙店煤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矿成立了瑞平孙店煤业煤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学勤

副组长: 韩胡战 张栋学 王小五 刘中信

成 员: 郭振江 罗恒磊 曹长现 王安明 郭占强 王德江 张强 钱占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郭振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尘专项整治活动,使我矿井下的空气质量得到根本好转,彻底消除煤尘隐患,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从而促进全矿安全势头稳定发展。

三、整治内容

1.在副井东大巷、皮带运输上山上段、西三部皮带巷、西二部皮带巷、东二部皮带巷、东三部皮带巷设置净化水幕。

2.确定煤尘治理责任区域划分,使各责任区域内文明卫生达标,不存在厚度2mm、长度超过5米的积尘。

3.各转载点的喷雾效果能够起到良好的灭尘作用,且操作简便。

4.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办法,使煤尘防治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5.进一步完善降尘设施,达到逢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

6.把源头降尘作为降尘的主要措施,争取通过本次活动使源头落煤后及时洒水形成一种习惯。

四、各部门职责

通风科:负责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治内容的规划,方案的督促和落实。

安检科:负责活动的检查和验收评比。

机电科:负责净化水幕的制作和安装、各转载点喷头的安装、改进;责任区内洒水降尘灭尘。

调度室: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对责任单位责任区的调整和划分。

维修队:负责责任区内降尘灭尘,使责任区内始终保持湿润状态,从源头上把好粉尘治理关。并做好个体防护。

五、阶段步骤

本次活动自8月1日至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3日)

各部门对所制定的`活动方案进行酝酿和研究,统一意见后,在各自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日--25日)

各部门根据活动方案所承担的责任按照任务量制定时间表有序推进,期间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做好监督、协调和指导,争取使活动顺利实施,机电科、维修队任务繁重,须制定出工作计划按照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本次活动。

第三阶段:验收、效果考评阶段(26日--月底)

矿组织各战线领导在效果考评阶段到现场依据相关标准对治理效果进行评定,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将予以物质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或效果达不到治理要求的给予处罚,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防图形式,走过场。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再上新台阶。

整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xx]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危险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2.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情况。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情况。重点排查待处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列出库清单,分类建档,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是否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购置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否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物防是否到位。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5月底前)。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排查整改阶段(6月底前)。相关部门可参考《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组织力量对本部门危化品仓库、相关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化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不能及时整改或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前期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总结,确定重点防范部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自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记录,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制订应急预案,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确相关责任人。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校园各种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整治期间,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畅通,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

  20xx年6月15日

整治方案 篇4

一、任务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由城区向镇村延伸,由主干道路向镇村道路延伸,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让全市人民共享创卫成果。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这次环境卫生整治,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路域范围,以及河道、塘坝、渠道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路面及两侧垃圾清理、破损设施维修、作物秸秆清运、河道漂浮杂物清除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国、省道路域。范围包括国道309线、省道102线、省道242线、省道243线、省道244线、省道321线、省道327线等7条道路。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公路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公路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城区范围内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县道路域。范围包括世纪大道、潘王路、普雪路、平普路、梭石线等。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交运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交运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世纪大道、潘王路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沿线各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镇村道路路域及河道流域。

1、路域流域卫生清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道路路域,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路域和河道流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彻底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实现两侧无垃圾堆积,河道无杂物飘浮,路面无积水污泥,树立乡村整洁新形象。

2、道路设施维护。各镇街负责。要加大乡村道路的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路沿石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交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调、服务镇街搞好乡村道路养护和道路设施维修工作。

3、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工作要求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阶段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日常化,有效杜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

整治方案 篇5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储煤场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市),暂停审批省、市以上生态系列创建荣誉;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对责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取消由市农工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生态系列创建等活动的评选资格;在整改期限内,对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乡镇(街道)予以区域限批;对三个以上乡镇(街道)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对所在区(市)予以区域限批;对拒不整改、反弹严重(3家及以上)、秩序混乱的区(市)给予通报批评,乡镇(街道)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对未按规定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依法予以采取限制措施”。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标准和完成时限

储煤场综合整治的重点是滕政办发[20xx]77号文件划定的煤炭禁储区内的煤炭经营业户(煤炭禁储区:国道、省道及旅游主干线两侧2公里内;名胜古迹、旅游景点、水源地周边和出境河流两侧2公里内;城市规划控制区及以外2公里范围内,镇区控制范围内)。

全市所有储煤场经过综合整治后,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储煤场建设手续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2、储煤场的场坪、路面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清洁;周边配备高于设计堆高(或堆存煤炭)至少2米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并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边界大气颗粒物排放达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xx)要求。有条件的要采用棚式化或密闭贮存。储煤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露天装卸煤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3、搬迁或取缔的'原储煤场所要清除存煤,拆除相关设备、设施。用作他途的,要符合相关规定;否则,要平整场地,恢复地貌。

9月15日前全面清理完毕,9月20日前迎接市组织的验收。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完成煤场综合整治任务

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行动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执行、干扰或抗拒综合整治工作的,要依法吊销有关证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对清理出的土地,要积极新上非煤项目,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方案 篇6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建筑工地内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进行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网站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 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 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整治方案 篇7

为深入推进五创联动工作,着力解决场镇“脏乱差”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场镇品位和形象,还居民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除陋习、树新风,还我美好生活环境”为主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场镇通过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使场镇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场镇区域内所有街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码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场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宣传报道小组。

(一)镇容镇貌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骑门”摊点、占道经营、以街代市、乱张、乱贴、乱挂等影响镇容镇貌的现象进行整治,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二)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场镇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做到按规定停放,停放有序。

(三)堆码占道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乱堆乱码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街道无堆码,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围挡规范,堆码有序。

(四)环境卫生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的整治,垃圾清扫清运,全天保洁,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保持街道和人行道的干净、清爽、整洁。

(五)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遵循宣传在先、执法在后,劝告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为集中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集中精力重点进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骑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建筑工地的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措施。各单位、门市、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实行镇容区域负责制(具体责任区域见附表),每周星期一下午4:00-6:00为义务劳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场镇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场镇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居民参与、各方联动”的方法,城镇综合整治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搞好整治工作,各单位、门市、住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车载广播,公开信及会议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场镇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门前三包”的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的时间、内容,场镇综合治理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夯实整治工作基础。在中小学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和“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

(三)逗硬督导、确保效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镇长陈尚文任组长、人大副主席杜孝斌、党委副书记杜浩为副组长,杜射、王亮、熊中利、陈力为成员的场镇综合整治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负责对“门前三包”及各单位责任区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评比,一周一通报。

整治方案 篇8

为切实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保障民生、保障效益、保障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尽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

二、活动主题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防范事故、保障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二是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巩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源头管理,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五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四、总体要求

(一)深刻吸取“6.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中、省、市、区以及7月1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辖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强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巩固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活动安排

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年7月8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7月8日—15日)。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形势分析会和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分析本村本部门(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并报乡安办,要以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及时将“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排部署传达到村组和具体岗位人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摸底调查阶段(年7月16日—31日)。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仔细排查,认真梳理,分类建档。各村委会对本地排查的安全隐患和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和治理时限,并将整治方案于7月24日前报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治,坚持做到隐患整治不彻底不放松,突出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不放手,安全违法行为没得到处罚不罢手,特别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突出整治作业环境隐患,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整治和完善防护措施、警示标牌等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在隐患整治过程坚持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做到“排查、治理、销号”闭环和动态管理。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各单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各部门要在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于年10月15日前向乡政府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各村各单位要通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政府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副组长,安办、派出所、村建、国土、财政、水保、农机、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具体负责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把“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与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执法为民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一线,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乡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情况及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未得到及时消除,突出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告诫、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9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TAG标签:汇总 九篇 方案 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