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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中国的新劳动合同法:任重而道远  2007年08月23日10:33   沃顿知识在线   评论1条 左派立场

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通过反映了中国社会的许多变化和暗流。华东政法大学董保华教授是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新法曾高调提出了很多评论。他在新民周刊去年6月的一次采访中说:“改革以来,中国政府的主流思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劳动法》一度十分受冷落。本届政府强调公平***社会,《劳动法》从边缘走到中心。”


而学者中的左派阵营呼吁政府更多地干预经济活动来解决不公平和社会问题。这种呼声在当今中国已经明显赢得了不少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是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矛盾……保护私权最后演化成了私权膨胀,威胁了一部分人的生存权。”常凯在接受上述的采访时说。他认为,旧体系瓦解后和新体系权力建立前的权利真空将会导致激进行为以及高昂的社会成本。“劳动法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形式平等达至实质平等,公权介入是一大特点。”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本次立法过程中扮演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你可以把这次新法看作是全国总工会在这个立法过程中的胜利。”翰威特的张之英如此评论道。两年来,全国总工会参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立法委员会、全国人***律委员会举办的30多次会议。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通过的新闻发布会上,总工会说它向全国人大棠委会提交了100多条意见,其中大多数都被采纳,并且在新的法律中有所反映。


刘诚则是另外一位主张强有力的劳动法来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的学者。他对跨国公司的批评非常尖锐,认为他们“开设血汗工厂,要求低廉的采购价格,”他在青年学者沙龙上如是说。他特别指出沃尔玛的“低成本迅速扩张”。不过,后者最近也有些新举动。2007年7月25日,沃尔玛向两家中国供应商——裕荣昌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及飞达帽业——提出警告,因为他们被指出违反有关劳动法规。这意味着两家企业将在120天内接受调查。如果一个供应商在两年内得到四次“橙牌警告”,它和沃尔玛的合同就将被中止。


刘诚批评说,“企业社会责任不过是跨国公司的一个公关工具而已。”他注意到有些美国学者主张通过企业法而不是劳动法来规范市场竞争,他反驳道:“如果没有劳动法来解决不公平竞争的问题,血汗工厂会越来越多。”刘诚这样的学者在当今中国很能引起公众的共鸣。很多人都对黑砖窑、煤矿事故、血汗工厂以及民工恶劣的工作条件等现象表示担忧。


不同的反应


新的劳动合同法反应了加强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趋势,它要求书面合同和同工同酬。另外,法律对于雇主中止劳动合同也做出很多限制。比如,劳动法第4章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合同,而雇员要求继续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继续这一劳动关系。


不同的公司和个人对这部新法的反应不一。和某些媒体的报道相反,一些跨国公司对新的劳动合同法持相当积极的观点。比如翰威特的张之英就说,“……如果执法力度很强的话,那么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对于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说,并不是件坏事。因为外企一向在遵守法律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那么现在它们可以和国有企业、私人企业站在同一个起点上。”


携程旅行网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其上海总部共有5500名员工。其人力资源经理苗其巍也是一位劳动法专家。他表示:“我对我们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都做了调查分析,分析研究的结果显示,如果是一家比较合法的企业,新法实施之后,成本是有增加,但并不可怕,是在可控的范围之内的。”他提倡企业在新的法律下应该要改变“思维方式”。他对新法“抑制了劳动力的流动”表示了赞赏,“现在劳动力市场的员工流动量太大了。我们公司一年员工流动率为20-30%左右,这(在业界)已经是很低了。作为人事部门,我们的压力非常大。很大原因是市场大环境不适于留人。大家互相跳,职位量一直很多,但实际上说同一拨人在跳来跳去。”


利润空间很小的中小型企业则不同,它们感到新的劳动合同法所要求的长期合同会继续打压盈利空间,对企业带来困难。小吃连锁企业久久鸭的总裁顾青说:“如果企业经营良好,我们自然会照顾好员工。但新法也许会伤害到员工,因为考虑到解雇员工成本很高,我们可能反而不招人了。”他的观点也得到了另外一家小企业业主的支持,不过他不愿意公布自己的姓名。他说:“人们可以用脚投票。到最后,黑心的用人单位和刁蛮的员工自然招不到人,找不到工作。政府为什么要干涉呢?”


在青年学者沙龙上,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和薪资处的黄一周注意到新的法律没有反映1980年以后出生人口的价值观,这一人群更加关注工作体验和满意度,而不是稳定性和薪资待遇。而苗其巍则认为新的劳动法没有必要特别考虑到这一人群,因为他们并没有处在特别弱势的位置,因此不需要特别的保护。


有些白领专业人士觉得新的劳动合同法会让工作更有保障,但是许多较高收入的白领对新法中的赔偿条款表示忧虑。在霍尼维尔公司担任市场经理的金琪就觉得他现有的劳动合同其实要比新法所提供的待遇更加优厚。他说:“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中止合同,付给员工的赔偿要三倍封顶(不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这意味着我们能拿到的补偿反而少了。”第三稿出炉时,很多白领专业人士都对这条提出了反对意见。张之英对此解释说,新法还是倾向于保护弱势的中下层收入的`劳动者群体。


初衷和结果


然而那些弱势的底层工人可能是所有人群中对新法认知度最低的。某劳动法专家表示,很多饭店招待、商店售货员、美容师甚至酒店服务人员甚至没有听说过这部新法已经被通过了,更不知道由此而引发的关于中国到底需要一部怎样的劳动法的热火朝天的辩论。


董保华教授在其题为《中国基本劳动法的目标选择》一文中指出,中国需要一部“低标准、宽覆盖、严执行”的劳动法,因为“低标准是宽覆盖和严执行的前提。”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问题有许多,从频繁的煤矿事故到工伤事故,还有大规模的欠薪问题。无论是立法者还是学者,都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但是提出的解决方案却各不相同。常凯对此的回答是提高劳动标准,但是董却认为“高标准”将带来“覆盖面太窄”和“执行不利”的弊端。此外,新法也可能带来其他的后果,“比如说,为了解决宽进严出的问题,公司也许将会减少招聘。”董在另一篇论文中这样写道。新法的执行效率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疑虑。张之英的说法颇具代表性:“经过了轰轰烈烈的讨论及论证的过程,全国人民都在关注这部新劳动法,我们也在拭目以待,接下来的执法情况究竟如何,我们也希望执法力度能够加强。”而对于中国人法制观念薄弱的评论,CTRIP的苗其巍认为这是个时间的问题,“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中没有法律思维。但是人们的法制观念将会逐渐增强。这个趋势已经在上海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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