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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各大航线费用汇总

航空运输具有快速、机动的特点,是现代旅客运输,尤其是远程旅客运输的重要方式;为国际贸易中的贵重物品、鲜活货物和精密仪器运输所不可缺。那么全球各大航线怎么收费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全球各大航线费用汇总

  费用组成

欧洲线:O/F+ORC+BAF+CAF+DOC

北美线:O/F+ORC+AMS+DOC(+DDC+BAF)

中南美线:O/F+ORC(THC)+DOC

东南亚线:O/F+THC+DOC(+T/R)

印巴线:O/F+THC+DOC

澳洲线:O/F+THC+DOC

红海线:O/F+THC+DOC

非洲线:O/F+THC+DOC

注:O/F(OCEAN FREIGHT 基本海运费用)

ORC(本地出口附加费)

首先对运杂费的构成有一定了解,学会分辨“行规”收费项目和乱收费。

  常见的杂费包括:

:Origin Receiving Charge起运港码头附加费;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目的港提货费;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码头操作(吊柜)费;

:Bunker Adjusted Factor燃油附加费,或称FAF(Fuel Adjusted Factor);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货币贬值附加费;

:Document文件费;

:Peak Season Surcharge:旺季附加费;

:America Manifest System(美国舱单系统)

  延伸阅读:关于运费的相关条款

1、运费的计收方法

通常情况下,航次租船的运费是按所装运货物的数量计收的,这种方法较有利于船舶出租人,此时须在合同中标明运费率。

但承租人实力较强时,租约中也可能会规定按照卸货数量接受,甚至按照装货数量、卸货数量从小计收。

此外还存在一种包干运输的形式,这种方法按包干运费支付。但是出租方必须保证船舶的载重和装货容积。

2、运费的法律地位

按英美判例法,如果租约中对于运费的支付和赚取没有作出规定时,默示的'法律地位是到付。

如果货物没有运抵目的地,船舶出租人无权赚取运费。如果货物运抵目的地,即使货物有损失,船舶出租人仍然有权赚取运费。

运费在默示的法律地位中,是运多少付多少,即提单记载数量和实际卸货数量从少计收。在英美法中,运费不得扣减和对冲。

3、运费的支付与赚取

(1)按运费的支付时间分,运费的支付方法有预付和到付两种。

(2)预付运费的预付时间有:装货完毕时支付、签发提单时候支付、装货完毕后若干天后支付等。预付运费的赚取时间有装货完毕时赚取、签发提单时赚取、装货完毕后若干天后赚取等

(3)运费到付时,一般也有三种情况:船舶到达卸货港时支付、卸货完毕时支付或交付货物后支付等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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